幼儿园在购买校车是不仅仅需要注意校车价格和校车质量,也需要注意校车的审批。如果学校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购买了幼儿园校车,很有可能会遭受处罚。这里就有一个案例。
位于吴中区郭巷街道的吴中涟水阳光学校,600多名学生每人交了800元校车接送费后,校车仅仅接送了三天就被交警部门叫停,现代快报在9月17日对此事曾做过报道。记者从苏州警方获悉,该校花百万添置的三辆校车,相关手续竟然是伪造的,副校长为了购买“长鼻子”校车,私刻了教育局公章。
警方了解到,涟水阳光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,校车接送是该校吸引生源的特色之一,由于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一些不达标情况,一直未能通过教育部门的审批。于是副校长耿某在没有得到教育局许可的情况下,花钱找人制作了“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”字样的印章并伪造了教育局领导签名,成功为学校添置了“长鼻子”专用校车。这种走偏门的做法,使得该校的“长鼻子幼儿园校车”成了黑校车,耿某也因涉嫌伪造公文证件印章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